理论学习参考(2024年第5期)
时间: 2024-06-19 来源: 作者:
理论学习参考
2024年第5期
【党纪学习教育专刊】
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宣传部编 2024年5月8日
目录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1
2.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2024年1月8 日)通稿..............................................13
3.习近平: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2023年6月16日《求是》杂志刊文)全文...18
4.习近平: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2024年3月16日《求是》杂志刊文)全文.22
【文件和会议精神】
1.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2024年4月3日)通稿................................26
2.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4月
7日)通稿.............................................28
3.教育部党组召开会议 部署在教育部直属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024年4月11日)通稿...............................29
【媒体评论解读】
1.新华社: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4月13日)....31
2.人民日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2024年4月14日). 31
3.新华社: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聚焦新修订的《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28日)全文..........36
4.人民日报: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29日)
全文..................................................4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一
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
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14年1月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三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
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四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五
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2015年6月26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六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
要害在治。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2016年1月1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七
要以上率下,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做起,从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做起,从高级干部做起,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夙兴夜寐为党和人民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都不破坏党的制度和规矩。要继承创新,传承和发扬党内政治生活优良传统,同时立足新的实际,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善于以新的经验指导新的实践,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功能作用,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016年6月28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八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2016年10月27日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九
党的高级干部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
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领导职责相匹配。(2017年2月13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十
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十一
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完善纪律规章,实现制度与时俱进。各级党委(党组)就要敢抓敢管、严格执纪,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担负起来。
(2018年1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二
党的政治建设是一个永恒课题。要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
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为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
(2018年6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十三
要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发现和查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
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2018年12月13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十四
要严守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心底无私,正确维护党中央权威,对来自中央领导同志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违规干预、捞取好处等行为,对自称同中央领导同志有特殊关系的人提出的要求,必须坚决抵制。党内要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要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不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执行这些要求,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组成人员具有关键作用。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以坚强党性和高尚品格,为全党带好头、作表率。
(2019年1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五
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
改,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六
对党忠诚,就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19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十七
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
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 “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要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从党的非凡历史中找寻初心、激励使命,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
(2020年1月8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十八
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0年1月13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抓党的建设,首先就抓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建设,制定的各项党内法规都对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更高标准,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为全党同志立标杆、作表率。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不能出现“拦路虎”,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的工作机关条例,把中央和国家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地方党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不能出现“中梗阻”,要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把地方党委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出现“断头路”,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有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抓紧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同时,要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使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2020年6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二十
要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2021年1月22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十一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2022年1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十二
干部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层层设防、处处设防。要守住政治关,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拿党的原则做交易。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要守住交往关,交往必须有原则、有规矩,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要守住生活关,培养健康情趣,崇尚简朴生活,保持共产党人本色。要守住亲情关,严格家教家风,既要自己以身作则,又要对亲属子女看得紧一点、管得勤一点。
(2022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二十三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
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二十四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
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经常同党中央对标对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校正偏差,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决不能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2022年10月23日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
二十五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
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十六
各级党校要把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
党的宗旨、“四史”、革命传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风廉政等教育,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023年3月1日在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 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二十七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
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2024年1月8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十八
要大兴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俭朴之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
(2024年1月31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的讲话)
二十九
要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24年3月1日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三十
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
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2024年3月18日至21日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
三十一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024年4月22日至24日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
(来源:共产党员网)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8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希主持会议。
习近平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有力引领保障新征程开局起步。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这是摆在全党同志面前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在毛泽东同志当年给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第一个答案基础上,给出了第二个答案,那就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新时代十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中,我们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认识,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系统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
习近平指出,在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中需要把握好九个问题,即: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战略目标,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把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严密,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
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要更加主动担起责任,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坚持高效协同,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
习近平强调,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习近平指出,要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要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
习近平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
习近平指出,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
习近平强调,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
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习近平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
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要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中央同心同德,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成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要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李希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会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军队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军队有关单位设分会场。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 月8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8日下午李希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
习近平: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
(2023年6月16日《求是》杂志刊文)
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并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方针,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立党立国、兴党强国的一大法宝。回顾100多年党的历史,党团结带领人民接续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个伟大飞跃是改造社会的伟大事业,同时也是改造自身的伟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提出一系列创新理念,实施一系列变革实践,健全一系列制度规范,推动党的建设这项伟大工程不断深化发展,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新时代10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积累了丰富成果。我们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始终摆在首位,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实现党的团结统一。我们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使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我们提出和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我们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我们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党的严管和厚爱。我们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与时俱进完善党章,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搭建起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梁八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保障。我们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查处一大批腐败分子,消除党内严重政治隐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放眼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如此严肃认真地对待自身建设,如此高度自觉地以科学的态度、体系化的方式推进自我革命,这是我们党的显著优势,也是引领时代的制胜之道。全面从严治党得到人民群众坚定支持和认可,2022年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97.4%的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比2012年提高22.4个百分点。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健全这个体系,需要我们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要构建到哪里,无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还是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都要自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局限于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对象上全覆盖,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管全党、治全党,重点是抓好“关键少数”,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把手”,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坚持制度上全贯通,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真正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要深刻把握党自我革命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鲜经验,立足新的形势任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之中,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
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习近平: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2024年3月16日《求是》杂志刊文)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二十大发出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伟大号召,党领导的社会革命迈上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展现新气象,全面从严治党更要有新的认识、新的作为。
过去10年,面对党内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党中央把全面从
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党的二十大深刻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的历史性成就,进一步要求全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这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肩负的使命任务、面临的复杂环境出发,深刻把握党的根本性质和党情发展变化,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的重大命题。
我们党是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
立起来的世界最大政党,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长期执政,历史久、人数多、规模大,既有办大事、建伟业的巨大优势,也面临治党治国的特殊难题。我看,至少有以下几大难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的事业伟大而艰巨、任重而道远,有人走着走着就忘记了为什么出发,忘记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从而丧失了共产党人的本色。我们必须坚守奠基创业时的初心,坚守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始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党的规模大了,一些人容易出现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现象,容易出现尾大不掉、自行其是问题,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影响党的凝聚力战斗力。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社会利益多元化、思想多样化也深刻影响到党员、干部的观念和行为。我们必须在重大问题、严峻形势面前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凝心聚力、众志成城,确保全党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步调一致向前进。
——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百年大党长期执政,思维惯性、行为惰性客观存在,一些老观念、老套路、老办法容易相沿成习,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也带来干部良莠并存、参差不齐。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克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确保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
——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执政几十年承平日久,许
多党员、干部没有经历过生死考验,缺乏严峻斗争和艰苦环境的磨砺,容易追求安逸享乐而意志消沉、不思进取,容易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前慌了心神、乱了阵脚。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气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担当作为,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不断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能打败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这么大一个党,有着光荣的历史、伟大的成就,一些人很容易在执政业绩光环的照耀下出现忽略自身不足、忽视自身问题的现象,陷入“革别人命容易,革自己命难”的境地。我们必须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始终顺乎潮流、顺应民心,发扬经验、吸取教训,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长期以来,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侵蚀党的肌体健康的病毒无处不在,如果不严加防范,经常打扫政治灰尘,久而久之必将积重难返。我们必须常怀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刀刃向内的坚定自觉,补钙壮骨、排毒杀菌、祛病疗伤、去腐生肌,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汇聚激浊扬清的强大正能量,使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解决好上述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面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面对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坚决摒弃权宜之计、一时之举的思想,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坚决防止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要更好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
更好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把促进全党牢记“三个务必”、践行党的宗旨作为根本指向,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从而锻造更为坚强的领导力量,凝聚更为广泛的奋斗力量。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不断探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
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3日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党纪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奇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
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指出,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会议强调,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
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
李干杰、李书磊、姜信治出席会议。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 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
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教育部党组召开会议部署在教育部直属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024年4月11日)
4月11日,教育部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就教育部直属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部署。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怀进鹏主持会议并讲话。在京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会议强调,以本次会议为标志,教育部直属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正式启动,要切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当标杆、作表率。一是在体现纪律性、认识危害性、增强精准性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遵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要全面对标对表,精心谋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充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抓好以案促学,加强研究解读,强化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是在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上下功夫。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根据直属机关、直属高校不同特点强化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争做有理想、负责任的行动主义者,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来源:教育部官网)
新华社: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024年4月13日)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
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把握目标要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加强
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力戒形式主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扛起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新华网)
人民日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2024年4月14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
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肩负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也面对着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使全党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就一定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来源:《人民日报》2024年4月14日 01版)
新华社: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3年12月28日)
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
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
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
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 “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
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
……
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
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
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
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
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对此,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
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
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
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
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又以滥用问责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与此同时,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工作纪律中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或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2023年11月16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通报中,一处细节引人注目: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针对执纪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类似问题,条例也作出了相应修改。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还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等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
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 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坚持靶向施治,
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理念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在廉洁纪律中,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
以第一百零六条为例,条例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及“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
与此同时,条例还完善了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以及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等的处分规定,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经过新时代以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大幅减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也要清楚看到,一些不正之风仍然顽固复杂,或披上“马甲”,或转入“地下”,潜滋暗长、隐形变异。
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
在廉洁纪律中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
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在坚持与时俱进上还体现在多个方面——
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处分相匹配,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增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行为处分规定,促进党员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
此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落实“三个
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一步,将切实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新华网)
人民日报: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3年12月29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就《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解读。
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据介绍,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认真开展《条例》修订工作,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系统梳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赴部分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深入调研,听取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及基层党员干部意见建议,了解执行《条例》的经验做法,查找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集体讨论、逐条研究、认真论证。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条例》。
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修订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科学立规,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
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条例》修订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条例》在总则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总则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在政治纪律部分,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
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同时,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
增加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
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
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例如,组织纪律方面,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增强组织观念;廉洁纪律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坚持问题导向,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仍需警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时有发生。
以作风建设为例,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从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看,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针对这一现象,《条例》在廉洁纪律方面,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写对“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处分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坚持靶向施治,
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切实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颁布后,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强化了纪法衔接,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例如,为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形成纪法合力,《条例》在总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同时,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还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
“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该负责人说,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9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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